为确保用电安全,保障学校正常用电和供电设备安全运行,特作如下规定:
1.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熟悉工作面的电器设施。
2.出入高压配电室必须随手关门、锁门,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。
3.无论高压是否带电,不许单独进行维修,必须有人监护。
4.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,不得私自脱岗。严格执行行业标准,坚持24小时值班。
5.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人员命令方可进行,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。
6.停电操作必须按断路器开关、先负荷闸、隔离开关、母线开关的顺序进行,先低压后高压。送电顺序与此相反。停电检查必须悬挂明显标志牌。不可约时送电。
7.电器设备停电后,即使是事故停电,在未拉开有关开关和未采取安全措施以前,不得接触用电设备,以防突然来电。
8.对用电设备要做到定期保养、定期检修,做好运行记录。
9.对突发事件要正确、及时、果断处理。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领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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