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后勤处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,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,按照建设和谐、节约型校园的精神,在保证正常教学和生活的同时,做到安全节约用水、用电,特做以下规定:
(一)水电暖管理
1.后勤处维修科负责全校日常水、电、暖管理。
2.负责配电室高低压设备管理及电力正常运行工作。
3.负责自备水源、二次加压、消毒设施设备的管理及供水正常运行工作。
4.负责全校水、电、暖维护保养并与供电公司、自来水公司、热力公司联络协调工作。
5.负责督促全校维修费用的缴纳工作。
6.日常报修由各单位、各部门及教职工个人按后勤处报修程序进行报修,由维修科安排维修,应急维修先维修,后补维修单。在维修过程中各部门派人协助工作。
7.维修班接到维修单后按要求及时进行维修,待维修工作完成,报修部门将维修单签字后返回主管部门。
(二)安全用电管理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,树立安全用电意识,合理用电,节约用电。
1.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用电,不得随意增加电源插座和增加用电负荷。绝不允许在原(现)用电线路上私接大功率用电负载,防止出现因线路超载过热,绝缘老化,线路起火等事故的发生。
2.各单位不得随意在所辖办公场所及教室安装空调器、电油汀等大功率电器设备。学校将根据教学、科研的实际需要及工作环境要求来确定使用。
3.理科实验室严格控制管理电炉、电加热器等教学仪器设备。设备启动后要有专人看护,课程完成后要立即关闭电源,并做好预防漏水、漏电工作。
4.相关实验室设计线路改扩建,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审定和用电负荷计算报告的规定,并由施工单位提供可靠的供电方式、线路敷设、设施安装等依据报学校后勤处审核。
5.严格控制管理临时用电线路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安全,满足规范要求,连接处必须要有明显标记,现场要竖立安全警示牌,跨路连接必须满足高度要求,导线严禁破损裸露。施工现场设安全员监护运行使用。
6.教室的安全用电问题由所在二级学院及教室管理部门负责。用于教学的投影仪、音响等电器化教学设备,电源及设备馈线必须安全可靠,并有专人负责。
7.学生利用教室或其他场地搞文娱活动时,不得在照明灯具(灯管)上缠绕彩纸条,不得在教室灯具电源处串接彩色氖管灯。学生社团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,临时需装大功率舞台灯光、音响的活动,主办单位必须向后勤处提出报告,做好用电计划、安全用电预案,并指定专人负责。
8.各教学楼的总控室及走廊安装的电控箱是安全用电的必备设施,大家应予以爱护,不得随意损坏,更不允许私自拆卸保险盒及其它部件,绝不能用铁丝、铜导线等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金属材料代替保险丝;控制开关及保险不得裸露。
9.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所,学生主管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学生安全用电教育尤为重要。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、电饭煲、微波炉、电熨斗、“热得快”等大功率电器。应按规定要求使用具有“3C”认证电源插座。学生公寓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电线;不许从走廊公共照明灯引电源;不许在铁架床头装台灯及床头灯;不得拆卸电源插座及室内用电设施。学生在公寓内不得在正常情况下触击消防按扭,以免造成事故。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公寓用电情况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。
10.教职工宿舍要按学校要求合理用电。不许私拉乱接电源线,一律不许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,以免因线路过载导致跳闸、烧毁等用电事故。
11.学校配电室要严格执行运行值班制度。值班员要恪尽职守,认真负责地作好监护运行工作;作好高、低压运行仪表和电力变压器的巡视检查,电力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。当供电负荷严重超载、造成线路过热、设备运行超出安全值时,值班员有权拉闸限电,确保安全可靠。
12.电力运行值班人员及电力维修人员要定期对运行的高、低压供电设备进行检查、清整及维护。二次保护系统要定期实验,定值准确,动作灵敏可靠。
13.学校配电室要主动接受电力主管部门的检查,对确有运行缺陷的设备,必须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落实。
本规定由后勤处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(三)维修服务范围
保证学校水电暖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,进一步加强管理,提高维修效率,厉行节约,保证职责范围内正常维修,特对办公区、学生公寓、教学楼、公共设施等制定如下维修范围:
办公区:
1.负责全校所有办公区的水电暖的维修。
2.负责全院办公区的门窗维修(不含办公室门锁的购置及办公家具维修)。
3.负责办公区零星土建维修。
学生公寓:
1.负责学生公寓灯管、灯架及插座的维修。
2.负责学生公寓坏损的门、窗和窗帘的维修。
3.负责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及宿舍玻璃的维修。
4.负责学生公寓卫生间马桶、水龙头、下水管等维修。
5.负责学生公寓铁床维修。
6.负责学生公寓水暖管道的维修。(注:以上维修项目如属人为损坏导致,由损坏人员或宿舍承担维修费。)
教学楼及公共设施:
1.负责教学楼的灯及插座的维修。
2.负责教学楼门、窗及窗帘的维修。
3.负责教学楼水暖管道的维修。
4.负责教学楼天花板的维修。
5.负责教学楼楼顶防水的维修。
6.负责给水、下水及井盖的维修。
7.负责教学楼公共卫生间延时阀、水龙头等维修。
8.负责路灯的维修。(注:以上维修项目如属人为损坏导致,由损坏人员或办公室承担维修费。)除以上正常维修外,其他涉及水、电、暖、防水等大面积改造建设项目,需由后勤处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后安排节假日或寒暑假进行维修改造。
招生咨询热线:0316-2901888、0316-2901877
学校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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